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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人打骨折,姐夫为何逼我签谅解书?

会计 来源:福建新闻快讯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09 19:17:15

小舅子被人打骨折,姐夫却还要逼他和打人者签谅解书。姐夫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有悖情理的事?这起匪夷所思的案件发生在福州仓山区螺洲镇……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3月18日凌晨3点多,邹先生在一家饭店喝了店小酒,有些上头……

借着酒劲,他干了一件令他肠子都悔青的事——踢了某辆面包车一脚。

邹先生当场就被两名男子拽回了饭店,挨了一顿胖揍。

结果,右侧眼眶内壁、下壁全都骨折了。

邹先生越想越气,自己明明和打人男子认识,他竟然这么不讲武德!于是,邹先生毅然决然地报了警。这名打人男子究竟是谁?

5月4日,在福州螺洲派出所里,真相浮出水面。

一名男子(非车主和打人者)一看到邹先生就上前大声呵斥:赶紧在谅解书上签字!

这名男子是谁呢?答案是:邹先生的姐夫

有没有搞错?小舅子被人打了,姐夫不但不挺自己人,还胳膊肘往外拐,这是什么“迷之操作”?

原来,邹先生的姐夫是饭店经营者,而打人男子却是饭店房东,所以,打人男子是姐夫觉得自己得罪不起的人。

经过几轮协商,打人男子愿意赔偿14.5万元钱给邹先生。

姐夫说:“赔了钱就可以原谅了,快签字!”

邹先生却认为:“这些钱,根本达不到我预期,签不下手啊!”

但最后,邹先生还是签下了谅解书。至于原因,我们也不得而知了。

律师小贴士

签了刑事谅解书,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
签下谅解书,至少说明民事赔偿、受害方的矛盾或者要求,得到了合理的解决,不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,不再要求追究对方更多的刑事责任。正常情况下刑事的谅解书,只能是减轻对被告人处罚,不代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
来源: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《现场》

记者:陈宇

编辑:陈馨凝、黄则晖

审核:李鸿宇、王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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