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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交警提醒: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禁走隧道和高架桥

会计 来源:南方Plus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08 18:13:55


(相关资料图)

8月8日,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重申: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在全市道路下穿隧道、高架桥通行的,将依法严处。其中,摩托车违规行驶将被处罚款200元,记1分;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将被处罚款50元。

由于下穿隧道、高架桥通常都有较大坡度,加上摩托车、电动车稳定性差,安全系数低,与其它机动车相比,车速差距较大,且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,在隧道、跨线桥上随意变道、左穿右插、超车,超载、超速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轻则造成交通拥堵,重则车毁人亡。因此,道路交通法规明文规定,所有下穿隧道、高架桥一律禁止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等及非机动车、行人通行。市交警部门还依法在隧道、高架桥入口前设置了禁令标志,但部分当事人不顾自身安全,违规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在隧道、高架桥通行的现象不时可见,并因此引发了交通事故。

为遏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在隧道、高架桥行驶等相关违法行为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交警部门近期将采取日常执勤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,在隧道、高架桥等相关路段设点执勤,严查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在隧道、高架桥行驶的违法行为,同时利用电子警察对违法摩托车进行抓拍,并依法处罚款200元,记1分,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,一并处罚;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经隧道、高架桥的,处罚款50元。

交警部门再次提醒: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行经下穿隧道、高架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希望广大群众多为自己的安全着想,切勿违法经隧道、高架桥通行。

(文章来源:南方Plu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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